《最强大脑》第十季震撼开播 “水哥”王昱珩重返脑力舞台******
今晚21:10江苏卫视《最强大脑》第十季即将迎来首播。一如既往的烧脑挑战,不同以往的赛程设置,前所未有的嘉宾阵容,第十季节目一开场就用惊喜的往季回归脑王阵容和一波波密集的脑力轰炸点燃全场。脑王之战谁与争锋,面对新的挑战者们,脑王们又将何去何从?烧脑征程开启,悬念丛生。
老朋友变换新身份 嘉宾阵容惊喜连连
本季《最强大脑》的嘉宾阵容既有熟悉的面孔,也有全新的惊喜。蒋昌建仍将作为主持人陪伴大家步入第十季,心理学教授攸佳宁继续担任“巅峰召集人”,观众们无比熟悉的王昱珩将作为“脑力见证官”重返脑力舞台。作为多次参加《最强大脑》的明星选手,被观众们亲切地称为“水哥”的王昱珩曾经以“微观辨水”名场面和“30万把扇子可能更适合我”的名言成为《最强大脑》节目中的传奇人物,他的回归无疑是本季最大的亮点之一。比赛经验丰富的他将会如何评价每一位选手的表现,又会为他们提供哪些宝贵的建议,不禁让人万分期待。
另一位脑力见证官由脱口秀演员庞博担当,他幽默诙谐的语言或许能够给观察室里为选手们捏一把汗的嘉宾们带来一些适当的放松。值得一提的是,有“三行代码”飘在太空的庞博曾经也是学霸,对于每一道挑战项目,他又将会有怎样的真知灼见?
第十季的两位“特邀脑力见证官”由郭麒麟和知性“女神”王珞丹担任,他们将共同见证选手们一次次向顶峰发起进击。郭麒麟已经是《最强大脑》的老朋友,前几季节目中他佳句频出,用风趣的语言表达和超高情商活跃了现场气氛。他的“反向预言”也让观众们记忆犹新,第十季再度加盟,观众们不由纷纷猜测,哪位选手会被郭麒麟“看好”。作为第九季“特邀升维观察员”,王珞丹一度在观察室跃跃欲试,并上手试图挑战升维版“扫雷”项目,新一季来临,喜欢挑战的她又会想要尝试哪些挑战项目?
脑王回归“王炸”开局想赢就要硬碰硬
如果说每一季《最强大脑》的终极目标是脑王的角逐,那么第十季首期节目就摆出了决赛阵仗。往季节目三位脑王的回归吹响了巅峰对决的号角,脑王之战无疑彰显了“想赢就要硬碰硬”的强势态度。和脑王一起回归的还有曾经作为《最强大脑》中国战队标志的荣誉勋章,它将作为入围本季脑王决战的重要信物,再次见证脑力舞台的荣耀时刻。
脑王象征着《最强大脑》脑力的最高水准,是每一季选手心目中的“传说”。三位脑王的巅峰过招让往季的终点成为第十季的起点,可谓十年一遇的脑力圈“华山论剑”。这几位比赛经验丰富的脑王都曾通过层层试炼,在往季节目里过关斩将最终一举夺魁。在面对其他脑王时,谁将突破脑力极限,谁将表现出更广阔的格局、更深度的思维、更准确的预判,“巅峰召集人”攸佳宁教授表示对此万分期待。是来自传说并续写传说,还是云巅折戟遗憾离场?首期节目见分晓。
与此同时,本季汇集在脑力舞台的选手实力也不容小觑。新秀选手中除了来自国内外名校的学神学霸,以及数学、化学、生物等奥林匹克竞赛金牌及各级别奖项得主,还有包括航天科工领域、参与盲人电子书等项目的研究人员,以及电竞官方解说、音乐剧演员等各行业精英。此外,众多在往季节目中有亮眼表现的选手也选择在第十季再次挑战自我,向脑王决战发起冲锋。新秀们能否一战成名?老将们又能否弥补遗憾?大家拭目以待。
《最强大脑》的舞台上,有脑力强者的直接对话,也有星光熠熠的思维闪光点。从第一季到第十季,《最强大脑》始终坚持致力于传播脑科学知识和脑力竞技项目,并以高口碑、高收视在同类节目中一路领跑。制作团队在每一季节目中都力求结合时代特色,用科学的眼光观察世界,用脑力和思维拓展社会的维度。赛制上的革故鼎新,内容上的蜕变进化,选题和选手筛选标准的变化,都体现了当下的创新气息,是节目锐意进取、持续探索的一个缩影。
这一季,《最强大脑》历经近十年的积淀和打磨,迎来难得一见的三脑王阵容。见证脑力王者们的正面对决,体验硬核刺激的烧脑试炼,脑王之战谁能更胜一筹?敬请锁定1月6日起每周五晚21:10江苏卫视《最强大脑》第十季,想赢就要硬碰硬!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